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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更新时间:2018-10-31 已浏览:159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3月14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火源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原文。

    何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辉,完全符合广东实际,为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要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重大决定,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何院长强调,要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何院长就如何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热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各党支部要迅速召开支部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将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二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坚定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薄弱补短板,切实把我院各项工作推向新台阶;四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要认真审理涉及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案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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