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我院“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 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10月4日至6日,我院按照院党组部署开展“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严厉打击“老赖”失信行为。这次行动共扣押小车1辆;搜查房屋2处;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2人,其中有5名被执行人在我院执行人员宣布拘留决定后即时履行义务;执结案件8件,和解案件3件,到位标的共计14.18万元,形成了惩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共鸣。
这次“南粤执行风暴”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成效,“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院党组会认为:“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具体体现为“政治担当,无私奉献,身先士卒,甘于吃苦,勇于碰硬”。
一是政治担当。我院党组始终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执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和要求。党组书记、院长何火源分别多次在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和执行局业务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有政治担当,要站在政治高度强化执行工作。在这次行动中,何院长再次强调,开展“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是衡量干警政治担当的一次检验。在行动中,全体参与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部署,勇于担当,为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无私奉献。这次行动安排在国庆放假期间,不少干警外出度假,当接到通知后,毫无怨言,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放弃剩余旅程,召之即来,纷纷立即赶回工作岗位,以饱满的热情参与行动。有的干警甚至日夜兼程驱车近8个小时,从500多公里以外的地方赶回,投入专项行动。
三是身先士卒。10月3日晚,党组书记、院长何火源召集分管副院长以及执行局正、副局长研究“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预案;次日上午召开党组会部署“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通过实施方案。行动期间,党组书记、院长何火源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时刻关注执行进展情况。在家5个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开展行动,身先士卒,靠前作战,深入执行第一线,带领干警执结了一起又一起“骨头案”。
四是甘于吃苦。这次行动的执行对象,大部分居住边远农村,为防止被执行人躲逃规避执行,提高案件执结率,我院参与执行干警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甘于吃苦,深入车田、新田、通衢、丰稔、义都、廻龙等镇的农村,白天顶着烈日忙执行,晚上到被执行人家蹲守,有时甚至蹲守到深夜,由此使一些“骨头案”得以执行完毕。
五是勇于碰硬。这次“南粤执行风暴”行动不仅针对普通的执行案件,更是剑指“骨头案”。面对态度蛮横、在经过认真释法说理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扣押等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警示其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次“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中,呈现出一种崇高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我院干警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
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要大力弘扬、积极践行“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各党支部、各审判单元、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这种精神贯穿到实践工作中,推动我院新时代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