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在践行(二)
更新时间:2018-11-12 已浏览:185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刚回到酒店准备休息,大家辛苦了!”“案子能圆满解决就好!”10月31日凌晨2点31分,我院执行局的微信群上突然收到了这样两条信息。
原来,10月30日晚上9点,我院执行局刘棪接到其所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钟某的电话,得知该案的被执行人张某文将出现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某麻将馆。我院执行干警及法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但在麻将馆及附近均未见张某文踪影。10点左右,钟某致电张某文,与张某文约好到张某龙(系张某文的儿子)所开店铺商谈还款事宜。在钟某的带路下,我院执行干警又立刻驱车赶往该店铺,等待近1个小时后,张某文才出现。
在店铺内,我院执行干警认真做张某文的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义务,张某文表示其现确无能力偿还全部借款,双方当事人就还款问题争执不下。于是,我院执行干警将双方带至当地派出所,借助派出所的询问地点,对双方当事人继续进行调解。
在派出所的调解室内,钟某和张某文就还款数额、还款方式等问题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此时张某文的儿子张某龙也到了现场。我院执行干警见状,便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10月31日凌晨1点,钟某和张某文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文一次性归还钟某人民币12万元,当即履行3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履行3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履行6万元,且张某文的儿子张某龙对张某文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和2019年12月31日前履行的9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钟某自愿放弃其余债务。
这是我院干警大力弘扬、积极践行我院“南粤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精神的又一个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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