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
更新时间:2019-06-21 已浏览:285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6月20日上午,我县法、检两院在县检察院召开涉黑恶案件协调会。我院院长何火源、副院长曾金城和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邓波群、副检察长刁辉清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协调会上,法检两院就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在有关侦查取证的质量和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讨论;对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研判,为案件的顺利办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何院长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和按照“两高两部”的规定办理涉黑恶案件,既不能拔高,也不能降低;二是要提高侦查取证质量,犯罪构成的“四个特征”及客观行为的“四个特征”要素,要缺一不可,证据上要客观明确;三是要打得准、打得稳,一旦认定为涉黑恶性质犯罪,则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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