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11月27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社会关心的问题现场答记者问。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应邀出席发布会。
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黑恶案件,持续精准发力,工作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共审结涉黑犯罪案件2件9人,分别处以二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刘某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某文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结涉恶犯罪案件5件10人,分别处以二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某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6000元。以上7件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刑总金额1241.66万元,已执行到位金额791万元,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院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斗争作为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抓;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院党组通过“四常”(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考核)从严从实从细抓;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拔高”、不“降格”,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扎实开展“雷霆行动”,立足“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要求,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强化沟通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力;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一案一建议”,针对存在问题与不足,认真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完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六是强化宣传发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印发专刊33期,发放资料近10万份,现场受众近3万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坚决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为“法治龙川、平安龙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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