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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以“客服”名义在游戏平台发布中奖信息实施诈骗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8-09-12 已浏览:358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客服”名义在游戏平台发布中奖信息实施诈骗的朱某、吴某、莫某,日前,被我院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早在2015年,被告人朱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2016年7、8月份,被告人朱某单独或者伙同吴某平(在逃)等人以“客服”名义在“王者荣耀”等游戏平台上发布中奖信息,联系并获取游戏玩家(被害人)信任后,向被害人提供网络连接和验证码,被害人登陆输入个人信息后,再以收取中奖手续费、保证金等为由引导被害人通过支付宝将钱转账到指定的诈骗银行账户(被告人朱某事先购买的他人银行卡)。得手后,被告人吴某等人便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取现分赃获利。

尝到了甜头的吴某,又于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期间,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吴某立(在查)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并负责取现。期间,被告人莫某帮被告人吴某取现过一次。

2017年5月,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朱某、吴某、莫某抓获归案。经查,被告人朱某先后诈骗10名被害人共13笔合计人民币36514元。被告人吴某、莫某参与诈骗涉案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3840元和13600元。

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吴某、莫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因有前科,且其系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电信诈骗,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莫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鉴于3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我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一审宣判后,朱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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