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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就开工,龙川法院执行干警即时出击扣押车辆

更新时间:2024-02-19 已浏览:105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刘法官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2月18日,节后上班第一天,龙川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线索后,迅速反应、即时出击,顺利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邓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邓某名下除了有一辆现代牌汽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多次查找邓某及其车辆未果,车辆无法进行扣押处理,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2月1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龙川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称在龙川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了被执行人邓某的车辆,如不即时扣押很可能出现无法再次找到车辆的情况。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15分钟后就到达现场,核实车辆无误后准备扣押,但与小区物业核查,发现车辆使用人并不是被执行人邓某,随后,执行干警通过该小区物业人员联系到了车辆的使用人员,得知车辆使用人为邓某的朋友,执行干警向其示明身份,告知其该车辆涉及执行案件,法院需对车辆进行扣押。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车辆使用人表示充分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愿意配合完成司法扣押。因车辆使用人在乡镇,经过一个小时的等待后,车辆使用人来到现场主动腾清了车内的私人物品,并配合将车辆开到指定停车场,随后将车钥匙交给执行干警。后续龙川法院将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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