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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法院概况

更新时间:2020-03-23 已浏览:465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龙川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和韩江上游,北界江西寻乌、定南,东连五华、兴宁,南接东源,西临和平。全县面积3081.31平方公里,辖24个镇、315个村,总人口97.88万人,有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34.1万人。龙川建县历史悠久,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始置龙川县,至今有2230年的历史,是南越王赵佗的“兴王之地”,也是广东最早立县的四个古邑之一。200912月,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认定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20114月,被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为“中央苏区县”。

龙川县人民法院始设于19496月,前身是龙川县人民法庭,194912月改为龙川县人民法院20122月迁入新审判办公大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河源两级法院率先出台《龙川县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龙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龙川县人民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实行扁平化管理。不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诉讼服务中心改革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龙川法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4精简为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由10个减为6个,非审判业务机构由4个减为2个。人民法庭不纳入内设机构改革范围。目前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督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8个内设机构;派出龙母、车田、麻布岗、鹤市4人民法庭。

近年来,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和政协支持及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龙川12345”发展新思路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先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团省委授予“广东省20162017年度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嘉奖”(2),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质量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评为“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等。在2019年全省政法单位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全省政法单位第65位、居全市政法单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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