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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零距离”,龙川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更新时间:2024-03-18 已浏览:169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月15日,龙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7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邹某甲、邹某乙、黄某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邹某甲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邹某丙等16人的费用18余万元,为他人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同时伪造邹某丙等29人身份信息,骗取国家社保基金,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330余万元;邹某甲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邹某等14人无知青身份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批知青退休待遇核发,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190余万元。2004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邹某乙利用职务便利,伪造邹某英等3人身份信息材料,冒充知青或职工身份骗取国家社保基金,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60余万元。被告人黄某某利用邹某甲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社保基金共14余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审理程序规范、衔接紧凑。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的展开,旁听人员直观了解被告人在利益诱惑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全过程,亲身经历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和触动心灵的洗礼。公诉方和辩护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为旁听人员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起到了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审促廉的警示教育作用。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案为鉴,不断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守住纪法红线,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下一步,龙川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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