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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一期

更新时间:2024-10-16 已浏览:1325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龙川县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1)粤1622执368号

执行依据:(2020)粤1622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人民币3165万元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王少鹏,男,汉族,196910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兴东居委会东湖路五座14座之7。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7129452M,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中心路颐安阅海台二层201A。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少鹏及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股权、债权等明确具体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3%作为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法官

联系电话:0762-6660138(工作日)

  

龙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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