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更新时间:2025-11-19 已浏览:69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2025)粤1622刑更6号
罪犯廖天生,男,1949年10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同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官坑村委会下村32号。2025年4月27日罪犯廖天生因交通肇事罪被龙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25年11月6日,龙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送押罪犯廖天生至龙川县看守所交付执行刑罚。2025年11月12日0时14分,廖天生冠心病发作导致呼吸困难被送往龙川县人民医院抢救,专家对其会诊,初步诊断为:1.急性心力衰竭并肺水肿。2.急性呼吸衰竭。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功能IV级。4.肺部感染。5.代谢性酸中毒。6.高血压病。7.2型糖尿病。8.胸腹主动脉扩张查因:附壁血栓形成,假性动脉瘤。
2025年11月12日龙川县看守所书面建议我院审查罪犯廖天生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我院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新城开发区6号,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刑庭,电话:0762-6660163)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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