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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措并举加强执行宣传 着力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更新时间:2020-09-11 已浏览:257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我院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将普法宣传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广泛借助各种宣传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动态及取得成效,着力为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执行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借力各大媒体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我院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自有媒体为宣传主阵地,同步更新推送执行工作动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委签署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要求,将具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托法院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电视台、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执行典型案例、重大活动成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工作动态,扩大执行宣传影响力,在辖区内营造浓厚、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一些长期“失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款,有效增强了执行威慑力,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推动了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结合执行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执行效果,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利用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雷霆行动”等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让群众了解、支持执行工作,同时也敦促、警示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有效提高执行威慑力。

 

 

前置执行风险告知,敦促履行确定义务。为充分发挥执行宣传效果,我院在诉前、诉中都会对当事人释明诉后可能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让当事人树立起风险意识,也为当事人注入了信访“预防针”。同时,我院组织制作了《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警示书》,一次性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特别警醒被执行人要认识其行为甚至有可能波及家人。案件承办人也会将警示书发放给被执行人家属,促使其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及时公开执行动态,增加执行透明度。我院与河源广播电视台积极合作,通过采集执行干警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心得体会,深挖执行工作背后的点滴故事,拍摄执行专题片后在河源广播电视台《民生一线——法庭内外》电视栏目中播放,着力向社会讲述接地气、有活力的执行故事,展示执行工作成果,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宣传攻势、拓宽宣传渠道。我院与龙川县金融工作局、龙川农商银行联合编印推出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诚实守信、处处受益”为主题的《宣传手册》,集中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农商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发放,营造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守约易、失信难”的社会价值观;另外,我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选派干警组成执行宣传小组,在辖区、广场举办现场普法咨询活动,以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执行工作,提高法律意识,并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

 

我院以宣传促执行,在执行中搞宣传,宣传与执行深度融合,互相借力,有效提高了惩戒效果,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均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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