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执行风暴】利剑出鞘!成功履行标的共101.86万元!
10月25日至29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区法院的支持配合下,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党组书记、代院长、“南粤执行风暴2021”活动总指挥黄焕棠出席动员仪式并作讲话。
阳光执行,凝聚执行合力
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监督见证执行。
行动中,8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五路,驱车奔赴各自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充分发扬能吃苦肯战斗的精神,运用情感疏导、法律教育、约谈和解等多种手段力争案结事了,同时,深入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
穷尽措施,力求应执尽执
活动第一天,在执行法官耐心细心的释法说理后,一名被执行人说:“既然判决下来了,我也有能力履行义务,那就要讲诚信。”当场便履行完毕债务。据统计,当天,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现金共计1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依法传唤被执行人。
司法拘留前进行核酸检测。
宣布司法拘留。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扩大宣传面,通过组织专人专车前往老隆镇、佗城镇等社区、街道、乡村进行流动式宣传或上门入户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入户查找被执行人52人,执行完毕11件,达成执行和解19件,14名被执行人在司法拘留前的核酸检测阶段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宣布拘留5人,履行到位金额101.86万元。
此次活动,充分展现了我院强制执行的行动力和威慑力,有力、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秉持依法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失信曝光、惩戒等措施,依法加大对拖、逃、躲、赖等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穷尽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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