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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万件案件止步于诉前,暖心调解送上“定心丸”!

更新时间:2023-09-11 已浏览:63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系列报道㉛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政法委和省委工作部署,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南方+、粤学习客户端推出《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系列报道,聚焦“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

近年来,佛山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构建基层源头“治未”、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治小”、诉前和解“治早”新格局,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2022年,全市9.8万件案件止步于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同比上升18.6%。佛山两级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4%,收案量在连续8年上升后实现首次下降。

 

佛山中院特邀调解员正在调解纠纷。

 

 


夏日骄阳,穿过独树岗村的清幽古巷,百年古祠堂璞轩蔡公祠映入眼帘。伴随习习微风,蔡公祠迎来了熟悉的“客人”。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大塘人民法庭干警正“化身”普法宣传员,在三水区人民调解开放日暨普法集市活动中,耐心为村民们答疑解惑。

现场,村民蔡伯现身说法,当起了临时“宣传员”:“之前没想到调解这么方便省心,帮我解决了大烦恼!”

原来,蔡伯家今年要建新房,经人介绍,蔡伯找到林某作为工程总承包人,而林某将房屋外墙装修分包给陈某,陈某又找来梁某帮工。

施工过程中,梁某不慎从脚手架摔下导致头部受伤。针对医疗费问题,涉事几方协商不成。无奈下,蔡伯找到村委会寻求帮助,村委会随即联系上调解挂点联络法庭大塘法庭。
法庭法官、司法所人员、乡贤调解员、村委会调解员等组成了联调小组。

“受伤干不了活,我心里着急啊!”祠堂旁的调解室内,梁某大吐苦水。

“走诉讼程序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成本,调解的话您可以尽快拿到钱、养好伤。”大塘法庭副庭长甘露安抚道。

乡贤调解员蔡镜华说:“作为房主和承包方对事故都负有责任,大家是乡亲,何必因为一次纠纷面咗咗(闹不愉快)。”

亲切的乡音中,联调小组释法说理。最终,各方就梁某的后续治疗费用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蔡伯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深入基层源头“治未”,近年来,佛山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等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联合街道、司法所、村居调解组织等基层治理单位,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乡贤调解工作室、访调援法一门式多元纠纷化解、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等特色工作品牌纷纷涌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已成为广泛共识。

 

 

 

从外地探亲回来发现自家车位又被占,佛山某小区的业主陈先生对此头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一怒之下拒交物业费。

“我们在接到业主反映后都有及时联系违停车辆挪车,也试过加强巡逻、放置雪糕筒等方式,但仍有不自觉的业主违停。我们跟陈先生多次沟通,结果都不太理想,不希望走到诉讼这一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物业管理方通过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向佛山市房地产行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提交了调解申请。

工作站人员在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便操作登录与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联通的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诉前调解受理通知。

 

房地产行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

 

来自房地产行业协会的特邀调解员周倩随即接手了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后,她与指导法官佛山中院民四庭法官张莹进行讨论,确定了调解思路。

一方面,周倩向物业公司指出违停潜在的纠纷隐患和对物业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业主的疑问与诉求进行专业分析引导。

最终,物业方同意协助业主安装简易地锁,同时免去业主因迟延缴费产生的违约金,陈先生也在地锁安装之日缴纳了拖欠已久的物业费。

昔日困扰一朝解,这得益于佛山法院在诉源治理上的新尝试。今年1月,继联合市住建局成立涉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之后,佛山中院与市房地产协会共同打造房地产行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探索借助社会力量合力化解房地产纠纷。依托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工作站主动收集纠纷调解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数据显示,工作站运行6个月来,已成功化解502件涉房地产纠纷。

除了上述房地产领域外,佛山法院积极推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做大做强调解“朋友圈”,在劳动争议、金融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矛盾多发领域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和解工作站(工作室)等85个,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类型化、专业化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同住在上下楼的李先生和陈女士前段时间却差点对簿公堂。

这起邻里纠纷中,陈女士发现自家天花板出现了漏水情况,认为问题来源于楼上李先生的房屋。但双方对漏水原因各执一词,矛盾日益加剧。

随后,陈女士来到了禅城区人民法院准备起诉,“本来是邻居,我也不想闹得这么僵!”了解到陈女士有调解意愿后,工作人员为其详细讲解诉前和解机制。经当事人同意,陈女士的案件被前置分流到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

诉前和解中心专职调解员梁健飞在查阅资料和电话沟通后,与指导法官一同奔赴现场开展调解。

“结合现场来看,天花板漏水与李先生您房屋的防水措施不足或者失效关系很大。漏水问题对陈女士的确造成了影响,如果您不及时处理,不仅伤了邻里感情,还可能面临更多经济损失,得不偿失啊!”调解现场,梁健飞从法律规定、家居安全、邻里关系修复等方面耐心疏导。

多番协商后,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自愿对其房屋漏水部位进行维修,并向陈女士支付墙体修复等费用。当天,禅城区法院依申请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为双方当事人送上“定心丸”。 


法官在诉前和解中心调解纠纷。

 

2019年起,佛山法院强化调裁衔接工作,做强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铺设“快车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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