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整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龙川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系统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执行权运行机制整合,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和公信力。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力运行机制整合工作实施方案》《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及和解工作办法(试行)》《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办案操作细则(试行)》《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操作规程(试行)》《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整合工作的目标任务、团队分工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按照新的运行机制开展工作。
二是推动办案模式团队化。建立执行指挥中心(速执团队)、普执团队、特执团队及派驻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团队。速执团队实行“审判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模式,普执团队实行“审判长+审判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模式,特执团队实行“院、局领导+审判长+审判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模式,速执团队办理简易案件,普执团队办理普通案件,特执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是推行执行事务分段集约。对所有执行事务进行分解并集约化办理,将信息录入、制发格式文书、财产查控、终本案件管理、网拍辅助、案款发放、送达、涉执信访等事务性较强的工作归口到执行指挥中心进行集约化处理。将案件繁简分流、事项督办、终本动态管理、执行措施实施(包括保全实施、案款支付等)等综合性工作交由专人统筹管控,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加强执行流程规范化管理,提升执行效率。
四是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由执行局派驻团队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不再由执行指挥中心二次分案,派驻人员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局驻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申请执行人的诉求,通过核对、固定执行立案信息和相关执行线索,为申请执行人完成立案手续、移送材料、查找线索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快速识别出适用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的案件,其他案件则根据《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分派至相应的团队。
五是推进执行源头治理。建立完善“立调审执破”一体化联动机制,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在立案和诉前调解环节,注重增强当事人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保全,强化财产查控前置,固定涉案财产,扎实提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效果。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明晰失信惩戒后果,引导当事人执行和解、自动履行、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接下来,龙川县人民法院将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以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团队为抓手,通过对案件分段、分权、分流办理,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分段执行、集约高效办理执行案件,让当事人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享受到公正规范、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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