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案外人领款公告第三期
更新时间:2024-11-08 已浏览:49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以下执行案件案外人领款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以下案款发放事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按案款发放程序处理。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承办人 |
(2023)粤1622执恢91号 |
罗伟强 |
黄华、 黄剑 |
黄育慧 |
319697.53元 |
骆政 |
龙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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