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案外人领款公告第四期
更新时间:2024-12-09 已浏览:15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以下执行案件案外人领款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以下案款发放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三日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按案款发放程序处理。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承办人 |
(2023)粤1622执1744号 |
吴国生 |
曾建辉 |
邓惠祥(替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
433201.33元 |
黄俊杰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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